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概述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中国为降低公共建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或推荐性技术规范。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建筑设计、改进设备系统、利用可再生能源等手段,在保证室内环境舒适度的前提下,显著降低建筑的供暖、通风、空调、照明、给排水等系统的能耗。该标准体系通常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共同构成中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技术依据。
发展历程与主要版本
国家标准 (GB)
- GB 50189-2005:中国第一部针对公共建筑的强制性节能设计国家标准,于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它标志着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在全国范围内进入规范化阶段。
- GB 50189-2015:现行主要的国家标准,于2015年发布并实施。该版本在2005版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和提升。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建立了代表中国公共建筑特点和分布特征的典型公共建筑模型数据库,以此为基础确定节能目标。
- 更新了建筑围护结构(如墙体、屋顶、窗户)的热工性能限值。
- 提升了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中冷热源设备及系统的能效强制性要求。
- 增加了给水排水、电气系统的节能设计规定。
- 强化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要求。
该标准是全国各地制定地方标准的基础,其总体能效要求被视为基准水平。
地方标准
各地根据气候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了不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地方标准。例如:
- 北京 (DB11/T 687-2024):提出了更高的节能目标。与GB 50189-2015相比,其总体能效要求提升约40%,部分版本以达到“节能72%”为目标,对围护结构和设备能效要求更为严格。
- 上海:曾发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04)等地标,后续不断更新,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管理。
- 福建:发布了《福建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其技术内容框架与国家规范基本一致,但结合了本地气候和实际情况。
- 吉林、深圳、天津等地也均有相应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或规范,均在国家标准框架下细化了本地化要求。
核心技术内容
标准通常涵盖以下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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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与基本规定: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节能目标、设计基本原则以及需要进行节能权衡判断或性能化设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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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热工:
- 规定不同气候区公共建筑的体形系数、窗墙面积比等参数限值。
- 强制性规定围护结构(屋面、外墙、外窗、幕墙等)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气密性能等热工指标限值。
- 鼓励采用天然采光、优化自然通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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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规定冷热源系统(如冷水机组、锅炉、热泵)的能效等级限值。
- 对采暖、空调水系统的输送能效比、风系统的单位风量耗功率提出要求。
- 推广采用余热回收、免费供冷、变流量运行等节能技术。
- 对系统自动控制与监测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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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包括节水器具的使用、热水系统的节能设计(如热回收、太阳能热水系统)、水泵的选型与变频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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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
- 照明系统的节能设计,包括照明功率密度限值、高效光源和灯具的选择、智能照明控制。
- 合理选择变压器、电缆等配电设备,降低线路损耗。
- 对电梯、自动扶梯等动力设备的节能选型和控制提出建议。
- 鼓励设置能耗监测与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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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应用:强制或鼓励在条件适宜时,利用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系统,减少化石能源消耗。
作用与意义
- 强制性约束: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是设计、审图、施工、验收各环节必须遵守的底线,从源头控制建筑能耗。
- 技术导向:引导建筑设计采用先进的节能理念、技术和产品,推动建筑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 量化依据:为建筑节能评估、标识(如绿色建筑评价)提供统一的量化计算和评价依据。
- 实现双碳目标:建筑领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是落实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之一。
获取方式
相关标准的正式文本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取:
- 国家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
- 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 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平台。
- 文中提及的陕西省应急管理厅、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等官方渠道提供的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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